三、参赛时间、方式
1.作品(表演)报送时间:2012年5月5日开始至5月25日截止。参加者可通过邮寄、网络方式,向征集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音乐家协会),提交《2012全国少儿歌曲大奖赛报名表》,完整的歌词曲谱各一式6份,有录音和录像小样者提供CD、VCD光盘1份,参加初选。
2.作品(表演)报送单位可选送儿童组(10岁以下)、少年组(11—18岁)1--2个表演团、组参加初选,每个团、组演唱1首作品。
四、参赛作品(表演)要求
1.作品(表演)类型:组合演唱、齐唱(含表演唱)、合唱。参赛作品题材不限,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时代感强,符合少儿特点;提倡表演清新活泼,形式多样,易学上口,便于少儿传唱。
2.参演人数:组合(5—9人)、齐唱(10—15人)、合唱(30—40人)。每首歌曲演唱不超过5分钟。
3.伴奏形式不限。如伴奏带、钢琴或乐队现场(组合)伴奏、无伴奏等(乐队组合伴奏不超过5人)
4.参赛作品为2001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具有著作权的原创歌曲,著作权不明的作品不得参赛。合作作品需提交词曲作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合作方同意报送作品的说明。
五、赛事活动安排
征集评选推荐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征集和报送作品阶段。2012年5月5日开始至5月25日截止,面向全省作者和单位征集作品。确定入围作品、作者和表演团组,与报送单位对接搞好作品修改和编排。
2.评选阶段。2012年5月25日至30日,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初选出15--20首入围作品。对重点作品进行集中修排和打磨制作。
3.宣传推介阶段。2012年6月至8月将征集评选活动纳入甘肃省庆祝党的十八大文艺宣传系列活动,通过文艺展演、媒体刊播等多种形式对获奖作品进行宣传推介,最大限度地扩大我省少儿歌曲的影响力,让优秀少儿歌曲在广大少儿和校园中学唱、传唱。
对20首入选歌曲作者颁发证书,对前6名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按规定时间上报“全国少儿歌曲大奖赛”评委会参加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