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2012“弘扬新江苏精神”优秀创作歌曲征集评奖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均可)。作品题材应围绕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进行创作,以精巧的构思和生动的语言反映改革开放30多年来江苏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以及对未来江苏发展美好的祝愿,作品应富于时代感,歌词凝练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2、作品面向江苏征集。应征作品为2011年以来新创作的作品,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作品评奖中获过奖的作品不在评奖范围之内。每位曲作者限报3首作品(超出数额报送无效)。
四、权益说明
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参选作品自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表示同意组委会对报送的作品拥有用于演唱以及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的权利(非商业用途)和独家拥有评奖申报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应征办法
1、作品截稿日期为2012年7月15日(以邮戳为凭)。
2、应征作品稿一式八份、要求统一使用A4纸、谱面清晰,随稿附寄录音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