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将于6月6日至7月6日在京举行,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36个代表团,将带着41台剧(节)目参加本届文艺会演,在北京各大剧场及基层共演出92场。演出最低票价30元。
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迄今,这项全面展现我国少数民族文艺发展成就的文化盛事已于1980年、2001年、2006年成功举办三届。与上届会演相比,本届文艺会演题材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其中,开幕式文艺晚会将于6月11日、12日晚在国家体育馆举行。晚会节目大部分是从民族地区选调,演员大约1700人,大部分来自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央民族大学,以及内蒙古、云南、贵州、新疆等9个省区的文艺院团,还有近百名来自内蒙古和新疆的儿童及贵州黔南州20余名地道的农民。开幕式文艺晚会共演出2场。闭幕式暨颁奖晚会将于7月6日在人民大会堂小礼堂举行。
另据北京市民委副主任牛颂介绍,北京市将参演两个节目,除了北京市曲剧团带来的曲剧《正红旗下》,还有北京交响乐团担纲演绎的民族电影交响音乐会《辉煌与梦想》。为了鼓励创作,推出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本届文艺会演将进行评奖。奖项共有10类,包括剧目奖、编剧奖、导演奖、音乐奖、舞美奖、节目奖、表演奖、新人奖、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来源:北京日报/记者 李红艳 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