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
录取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考试科目计算方法:考试科目分为五项指标:总分、主科、史论、综合分析、外语各为一项。
根据今年的报考情况,计划分两批录取:
第一批为正常录取。主科80分以上;总分285分以上;史论、综合分析均60分以上,外语44分以上。凡未达到以上分数者,均按破格上报待批。
第二批破格录取。主科80分以上;总分280分以上;史论、综合分析均60分以上,外语44分以上。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录取原则:
主科合格;总分不低于215分。
说明:第一批正常录取的考生为计划内录取,其他为计划外录取。每位导师当年录取新生数不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