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音乐类
1.招生项目及人数
共招生3名,器乐、舞蹈、声乐类各一名(器乐类只招古筝专业)。
2.面试条件
品德良好,文化成绩在年级中等及以上,具有较好的音乐基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器乐类获音乐考级证书十级,声乐舞蹈类获考级证书八级及以上。
(2)浙江省教育厅艺术特长测试器乐类B级及以上,声乐舞蹈类小B级及以上。
(3)海宁市级及以上音乐类比赛个人获得二等奖及以上(音乐类别不限,获奖时间在2009年9月以后)。
3.面试项目
(1)乐理(25分)
笔试形式,含欣赏知识。
(2)术科(25分)
包括:①视唱练耳:视唱( 一升 一降范围内)、单音模唱、音程模唱、旋律模唱,节奏模打;②器乐类视奏、舞蹈类根据所给音乐即兴创编。
(3)演奏、演唱及表演水平(45分)
器乐: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要求背奏;(古筝自带)
声乐:中外歌曲各一首,要求背唱;(伴奏音乐自带)
舞蹈:自选舞蹈作品一个。(伴奏音乐自带)
(4)口试(5分)
4.录取办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总分未到70分(专业最低分)不予录取。
(三)美术类
1.招生人数
招收美术特长生3名。
2.面试要求
(1)面试条件
品德良好,文化成绩在年级中等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喜爱美术并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有升入高一级艺术院校和普通综合类院校艺术专业发展的意向,参加2012年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取得美术类A级、B级、小B级。
(2)考试项目:素描静物写生,总分100分。
(3)考试时间:2.5小时
(4)考试用品:考生需携素描类绘画工具参加专业考试,画板、画纸、画架由学校提供。
5.录取办法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成绩未到70分(专业最低分)不予录取。
三、报名办法
持所在学校证明、户籍证明、体育或艺术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级别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近期本人二寸照片一张,于 5月11日下午 1:00至 4:00到海高教务处报名,填写报名表。
四、面试时间、地点
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于 2012年5月20日上午 8:00 在海宁市高级中学进行面试。
面试由海宁市高级中学聘请专家,组成考核组负责实施,由海宁市教育局监察室监督。
五、录取规则
1.各类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科类必须达到的专业最低分要求按计划招生人数作为预录取(人数不足,不予补录),即体育类预录取6名及以内,音乐类预录取3名及以内,美术类预录取3名及以内。
2.各类预录取特长生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后,总分在海高正取生分数线下30分及以内,按学业考试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若招生人数不足,将不予补录。
3.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该类计划录取人数的,实际录取时至少比报名人数减少1个录取。计划招生1人的项目,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足2人,则取消该项目招生计划。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089306 87089316
联系人: 朱 老师 潘 老师
本招生办法由海宁市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海宁市高级中学
2012年 4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