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是我国民族音乐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学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是文化部审核批准的国内具有跨省考级资格的社会艺术考级机构。其宗旨是: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高全民族的音乐文化素质,促进全民美育事业的发展,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专家级的水平鉴定。对他们音乐学习的人文目的及训练方法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在加强专业音乐工作者对社会音乐普及教育关注、参与及指导的同时,发现音乐人材,以便及时给予相应的培养与帮助。
一、 考级科目及级别
1、民族管弦乐器;2、键盘乐器;3、声 乐;4、西洋管弦乐器;5、基本乐科
(各类的科目详见第六条)
二、考 试
1. 报考对象与评审等次
儿童、青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
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次。
2. 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考级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不能减少曲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3. 报名
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报名费、考级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一寸照片一张。办完报名手续后,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开考前凭准考证及收费凭证办理退还考级费和证书费手续(不退报名费),考级开始后费用不退。
凡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考级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
4. 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马林巴除外)。报考声乐者,可使用伴奏光碟、磁带、钢琴、小型乐队或其他伴奏形式。
三、 考级证书的颁发
考试结束后,我考委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文化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表演文凭级同时颁发“荣誉牌”,对考试不合格(不通过)者只发给由考官签名的评审结果及简要评语的评审表,退还证书费。
查阅评审结果及领取证书或评审表的时间地点详见各考场、考区通知。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广西考区 暑假考级报名时间:2012年5月1日至7月10日
报名地点: 五一路8号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工作时间: 8:00 — 21:00
连塘路90-4号春华琴行 工作时间: 9:00 — 21:00
体育南路金桂苑二区10号春华乐器培训中心 工作时间:16:00—21:00
五菱美食城二楼春华乐器培训中心 工作时间:16:00—21:00
考级时间:2012年8月 4、5日(键盘、民乐、管乐、打击乐);12日(弦乐)
考试地点:五一路8号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人民广场东侧中交大厦旁)
五、收费标准
①考级费:一级130元,二级140元,三级150元,四级170元,五级180元,六级190元,七级200元,八级220元,九级230元,十级240元
注:考级费包含报名费10元,证书费20元。
六、开考各科目级别
1——6级:双排键电子琴、基本乐科
1——9级:唢呐、扬琴、三弦、中国鼓、次中音号、低音提琴
1——10级:古筝、竹笛、笙、二胡、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少儿声乐、美声唱法、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萨克斯、长笛、小提琴、大提琴、民族声乐、架子鼓、古典吉他、琵琶、阮、马林巴、巴乌﹒葫芦丝、单簧管、小军鼓、
表演文凭级:钢琴、二胡
必须按以上规定级别报考、各科目的级别规定依每年的简章为准
附件: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报名表.doc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
201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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