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考员在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监考工作,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监考员考前必须参加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
三、监考员必须佩带监考证,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四、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按要求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等。
五、检查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督促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核对,发现填写错误,应立即要求其改正。
六、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考生违纪舞弊行为,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七、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
八、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考试结束后负责本考场试卷的回收、清点、整理、封装、上交,并做好考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主考报告。
九、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十、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日照市教育局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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