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河南省第六届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
二、主办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河南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承办单位:安阳师范学院
三、活动时间:2012年7月10日——13日
四、参加对象: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09年1月1日前任教)的中小学在职音乐、美术专、兼职教师。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音乐
1.理论笔试。现场书面答题,内容包括艺术教育法规、音乐教育理论、音乐欣赏与相关文化常识。艺术教育法规笔试内容依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教体艺〔2007〕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教体艺[2008]8号);音乐教育理论、音乐欣赏与相关文化笔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笔试时间120分钟。
2.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不可使用伴奏带,自备钢琴伴奏(钢琴伴奏必须是本市、本校参赛的选手),限时6分钟以内。
3.键盘(限钢琴或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6分钟以内。
4.自弹自唱与合唱指挥。自弹自唱(占60%):根据指定的歌曲,边演唱边用钢琴作即兴伴奏;合唱指挥(占40%):根据指定的合唱曲目,指挥由两架钢琴代表的合唱队。
5.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乐器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均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二)美术
1.理论笔试。现场书面答题,内容包括艺术教育法规、美术教育理论、美术欣赏与相关文化常识。艺术教育法规笔试内容依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教体艺〔2007〕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教体艺[2008]8号);美术教育理论、美术欣赏与相关文化笔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笔试时间120分钟。
2.设计制作。根据现场命题进行纸立体造型设计制作,制作材料(纸质)由组织者提供,制作工具自备,时间为180分钟。
3.色彩画命题创作(独幅)。水彩画、水粉画、铅笔淡彩或钢笔淡彩等不限,除画纸(4开画纸)、画板外,其余作画工具材料自备,时间为180分钟。
4.国画人物写生。现场模特写生,水墨、白描等不限。除画纸(4尺3开生宣纸)外,其余作画工具材料自备,时间为180分钟。
5.课件设计。根据现场命题进行课件设计制作,电脑、制作软件(Power Point2003、Photoshop CS2、Flash 8、Dreamweaver 8)及相关图片由组织者提供,时间为18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