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教研室、研训中心,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科教办,厅直属各中学: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质量,迎接第六届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我院将于2012年6月在琼海市举办海南省第六届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09年9月1目前任教)的我省中小学在职音乐专职教师,且未曾获得往届比赛一等奖者。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1.活动地点:琼海嘉积中学。
2.活动时间:2012年6月20—22日。
三、比赛内容和形式
1.理论与鉴赏。现场听音响书面答题,内容包括基础音乐知识和能力、音乐教育理论、音乐鉴赏与相关文化(理论部分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为主要依据内容)。通过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
2.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钢琴伴奏必须是本次参赛的选手)。限时6分钟以内。
3.键盘(限钢琴或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6分钟以内。
4.自弹自唱与合唱指挥。(1)自弹自唱:赛前20分钟将指定的歌曲曲谱发给参赛选手,比赛时边演唱边用钢琴作即兴伴奏。自弹自唱成绩占60%;(2)合唱指挥:选手抽签之后,将指定的合唱曲谱及音响发给参赛选手,比赛时指挥录音音响。合唱指挥成绩占40%。
5.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器乐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均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四、评选及奖项
1.小学组和中学组分别按参赛人数以1:2:3的比例设全能奖一、二、三等奖和相关项目单项奖。
2.评选结果将在我院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
五、其他
1.各单位需在2012年6月10日前做好选手选拔工作。
2.参赛名额分配:海口市中学和小学音乐教师各3名(共6名),其他单位各4名(中、小学各2名)。各单位除按规定人数选派选手外,可派领队1名。
3.各单位需填写参赛选手和领队《登记表》,加盖选送单位的公章,以纸质或邮件形式于2012年6月15日前上报。
4.参赛选手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获奖资格。
5.各参赛选手于6月20日下午到琼海银海度假中心前台报到。
6.参赛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回单位报销。
7.联系人:欧阳涛。电话:36652776,13876688086,邮箱:oyt_111@163.com。地址:海口市流芳路16号,邮编:571100。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