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名额:
面向同安区、翔安区招收持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50名以内。其中声乐类特长生30名以内;美术类特长生20名以内(其中绘画类9名以内,书法类11名以内)。
二、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综合素质条件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评定良好及以上者。
(二)专业素质条件
1.声乐类
声乐:具备声乐基本素质,且具有一定表演能力或经历。
【注:考生若有比赛经历或获奖,请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毕业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美术类(含A类绘画倾向和B类书法倾向两种)
具备该专业基本素质,且具有一定比赛经历与能力。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区或毕业学校领取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招生简章(或于同安一中网站下载,也可直接到同安一中德育处领取),按表格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的内容。
2. 需缴交的材料:
(1)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应写上姓名、毕业学校名称)。
(2)户口簿、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时请带各类证书原件以供核实)。
3.同安区考生于 6月7日前将报名表及材料送交学区或学校,并在袋面上注明考生姓名、所在学区毕业学校、联系电话、报考类别及报考项目,于6月11日上午9:00—11:00送至同安一中德育处。同安区之外考生于6月11日下午3:00—5:00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直接送至同安一中德育处。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592-7229065。
四、面试、评分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我校将于6月13日前把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通知本人或学区,取得面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并在我校对外公开栏中公示三天。参加面试的学生应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同安一中德育处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须知和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二)面试内容
1.声乐类
考生面试分为主考项(70%)和副考项(30%)。
主考项为声乐,面试内容包括声乐和音乐素养(包括听音模唱和简谱视唱),面试办法为清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包括流行歌曲)(40%),听音模唱(15%),简谱视唱(15%)。
副考项(30%)可由考生从器乐、舞蹈、曲艺等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面试。面试办法具体为:
(1)器乐——演奏自选乐曲一首(除钢琴外,其余乐器自备)。
(2)舞蹈——独舞一段,时间3分钟之内(舞蹈音乐必须刻录成单碟单首CD盘,并在封面上注明曲目);加试舞蹈基本功。
(3)曲艺——自选戏曲、朗诵、小品、相声等表演,内容自选,独立完成,限时3分钟。
太平鼓,是满、蒙古、汉等族棰击膜鸣乐器。因单面蒙皮又称单皮鼓。流行于辽宁、吉林、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