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与适应校、院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要,加快和加强我院研究生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学院拟在原有导师队伍基础上增补、遴选若干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具体要求及申报条件如下:
1、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导师要求达到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在此岗位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2、艺术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教师的学术能力及教学资质需满足以下3款中的其中一款。
(1) 具有高校副教授(含院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 具有国家二级演员及以上专业职称。
(3) 具有高校讲师职称,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3、申报教师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艺术类)”,并于2012年5月11日上午11点之前将申报表交至研究生教务员周娟娟老师处。
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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