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第二中学2012年高中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摘 要:
根据《浦江县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浦招委[2012]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制订提前招收特长生具体方案。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⑴本县户籍初三年级应届毕业生;
⑵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1A以上且不得有E。
2.特长条件:
⑴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或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含市布局在本县的重点项目)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其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⑵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⑶初中阶段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3)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二.招生名额:5名,报名人数不足6人,根据实际参考人数,招生时人数相应减少1人(其中县少体校享受文化分优惠加分录取的考生不超过3名)。
三.报名
按招生办有关规定报名。
四.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1.所有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浦江二中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该考试包括专项占40%、身体素质占60%。其中专项只考足球或田径二选一,田径为100米、800米和铅球三选一考试40分;足球为绕杆(5分)、颠球(5分)和分组比赛(30分)三项考试共计40分。身体素质为100米(15分)、800米(15分)、铅球(15分)和立定跳远(15分)四项考试共计60分。以上的各项考试方法和计分方法都参照高考标准。
2.文化课考试为中考。其中少体校考生文化分优惠加分为中考文化成绩(不含体育成绩)的20%。
3.考试时间:2012年5月17日上午8:00前到浦江二中③号楼五楼会议室集中参加体育特长生考试。
五.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将对报名考生在初中阶段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以所在学校鉴定为准,对严重违纪及受过纪律处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先以体育专业考试、文化科考试的总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特长生前4名,其中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占70%和文化科成绩占30%择优录取(文化科成绩不含体育中考成绩)。
2.剩余的录取名额以文化科考试成绩(中考成绩含体育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凡是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体育类考生总分优惠加计1分,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体育类考生总分优惠加计2分。
4. 凡是体育类特长生不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浦中定向录取前,预录取名单报县招生办审批,凡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签订《特长生承诺书》后,方能正式录取。
浦江县第二中学
201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