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原则
1、按照“教学相长、知行合一”的原则,确定考试范围。
2、主要考核参赛者对于“音乐学”与“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的掌握。
3、命题范围以高校音乐学专业以及教师教育类现行权威教材为依据
4、试题采用标准化客观试题,以提高对于参赛选手考试成绩评价的公正性。
二、考试范围
1、乐理、和声学与曲式学基础理论;
2、中外音乐家、作品,各个时期的音乐特征、音乐创作;
3、中国传统音乐的艺术特色,各个乐种的分类及其特征,山东传统音乐知识;
4、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
5、九年义务教育音乐学科课程标准。
三、参考书目
1、《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周柱铨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2、《西方音乐通史》(于润洋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01年版)
3、《中西方音乐史考试纲要》(田可文编著,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
4、《中国传统音乐简明教程》(袁静芳主编,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
5、《教育学》(丁锦宏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心理学》(郭黎岩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7、《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8、《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