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连市内公办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县区高中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名单今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6月14日之前通过电话投诉。
投诉电话:
体育类:大连市教育局安全体育卫生处:84605175
艺术类:大连市教育局安全体育卫生处:84603612
科技类:大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84649503
大连市教育局监察室:84649456
注:体育特长生复试成绩请于6月12日下午13:00—17:00在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
特长生录取降的有关规定
体育类特长生:
对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在其所申报的学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再依据升学总分和体育特长复试得分的累加分数,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报考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在择校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100分,再依据升学总分和体育特长复试得分的累加分数,按择校生择优录取;报考一般高中在择校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150分,再依据升学总分和体育特长复试得分的累加分数,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艺术、科技类特长生:
市内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审批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招收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报考一般高中,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在其所申报学校择校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50分,依据考生中考升学总分按择校生择优录取;报考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在其所申报的学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依据考生中考升学总分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报考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性高中在择校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20分,依据考生中考升学总分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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