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促进学校艺术活动的开展,经安徽省教育厅、蚌埠市教育局批准,我校2012年初中阶段招收艺术类特长生。
一、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生自愿原则;择优录取原则。
二、计划招生类别及名额:
艺术类特长生,共计40名。艺术类特长生以声乐、器乐、舞蹈、绘画、书法等为主。
三、报名条件
1.2012年蚌埠市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2.特长生须具备突出的艺术特长,并在小学阶段获得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考级和获奖证书,或经我校专家考核小组认定的学生(须附本人作品)。
3.凡报考我校的特长生,不得兼报其他同类学校。
四、报名及录取
1.2012年6月5日至6月9日到我校教导处报名。
2.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①获奖证书原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两份。
②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两份。
③考生本人三张小二寸近照。
④考生小学学籍号(由考生学校出具,加盖教务处章)。
3.有多项特长的考生,只能选定其中一项报名,不能兼报和更换。
4.2012年6月12日在我校对报名学生进行专业素质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考生本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5.2012年6月16日将拟录取学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学校网站(www. bb26.cn)公示3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录取。
五、注意事项
报名后凡是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录取。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核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一律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
六、招生咨询电话:0552-2070295 0552-2070235
联系人:刘主任 顾老师 王老师
附件2:蚌埠二十六中学2012年美术类特长生测试方案
附件3:报名表(下载打印填写后交给蚌埠二十六中学教务处刘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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