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校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蚌埠市教育局2012年《蚌埠市区部分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面向全市招收七年级体育、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生自愿原则;择优录取原则。
二、报名条件
1、艺术类:在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具有突出艺术特长,或在小学阶段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考级证书和获奖证书,或参加国家、省、市比赛成绩优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体育类:小学阶段获省、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排球)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三、招生计划
1、体育特长生(田径、排球类):10人;
2、艺术特长生:美术5人,音乐舞蹈10人
四、报名时间
1、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需家长带领到我校教务处报名。报名日期6月5日——6月8日。
2、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必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两份;
(2)户口本原件(必须有)及户口本复印件两份;
(3)素质报告册;
(4)两张近期一寸照片
3、有几项特长的考生,只能选定其中一项报名,且不能更换;
五、考试时间、地点:
2012年6月1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考试地点:蚌埠三十一中
六、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的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结束后,教务处把考试成绩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合格后,确定初步入选名单。初选人员名单在我校门口公示3个工作日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七、注意事项
1、凡是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录取。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核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一律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报市教育局。
2、凡报考我校的特长生,不得兼报其他同类学校。
八、咨询电话:3089420
安徽省蚌埠第三十一中学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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