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乐类:(100分)
考试内容:1、自备一首考试曲目
2、模唱
评分标准:
1、精神面貌占10分。
2、考试曲目的难易程度占20分。其中歌曲的音域宽窄占10分,作品长短占10分。
3、音准、节奏、感情占30分。其中唱歌不跑调不跑音占10分,节奏准确占10分,演唱作品的情感处理占10分。
4、音质占30分。其中声音条件占10分,声音色彩占10分,声音潜力占10分。
5、模唱占10分。
二、器乐类:(100分)
考试内容:自备一首考试曲目,时间要求在5分钟内
评分标准:
1、精神面貌占20分。
2、音准、节奏、感情、技巧占80分。其中不错音占20分,节奏准确占20分,情感处理占20分,演奏技巧占20分。
三、舞蹈类:(100分)
考试内容:1、自备一段舞蹈,时间要求在4分钟内
2、基本功
评分标准:
1、精神面貌占20分。
2、节奏韵律表现占60分。其中节奏准确占20分,舞蹈动作与音乐相吻合占20分,情感处理占20分。
3、基本功占20分。
北海市第七中学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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