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陆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原件)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我校研究生处在复试时进行,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阅读报名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六、考试日期和地点
1、考试时间: 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
2、考试地点: 见准考证(2012年10月17日后,考生登陆学位网下载打印)。
七、录取、培养方式及学费
1、录取:根据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2、培养方式: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于2013年入学。学制为三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主要利用假期不脱产来校集中学习和自学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前两年主要学习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第三年开展论文撰写、答辩等工作。
3、学费:每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交纳培养费、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共18000元(不含书籍、食宿、交通及医疗费等),其中第一年缴纳9000元,第二年缴纳9000元。
八、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在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九、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教育学和心理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统考复习教材:
教育硕士:考前复习指南 |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
教育硕士:教育学考前模拟题及冲刺卷 |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
教育硕士:心理学考前模拟题及冲刺卷 |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
教育硕士:英语试题分析(非英语专业) |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
我校研究生处备有少量上述资料,需要者请与研究生处李磊老师联系(电话:0516-83403082)。
考生购买参考书也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书店联系(可邮购)
(书店邮购网址:www.bsdky.com ,电话:010—58802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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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钱进 老师 电话: 0516-83403083 网址:http://yjsc.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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