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俄语、日语任选一)、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课。
(1)外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实行全国联考。外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政治理论和专业课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均为笔试。
2.考试时间、地点
(1)联考科目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政治理论和专业课考试时间:2013年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仅供报考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考生使用)全国教育硕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新版。
4.政治理论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叶敦平主编,教育部社政司组编的“两课”示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毛泽东思想概论》,王顺生主编,教育部社政司组编的“两课”示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5.专业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详见招生目录
五、录取
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的考生为原单位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人事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六、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学费
学制为2-4年。培养方式为脱产、半脱产和寒暑假集中授课三种。学费共15000元。(不含书籍、食宿、交通及医疗费等)
七、学位授予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同时进行网上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