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的考生于2012年10月26日下午(1:30—5:00)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主楼一楼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暂时按照去年国家考试收费标准每科80元收取,共计160元。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上的考生持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及复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并组织录取。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七、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方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制定并执行。学制三年,采取半脱产、集中授课与自学辅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进行(其中面授与论文答辩累计时间不少于一年半)。对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颁发学历证书。
八、学费及其他
1、学费每年7500元/年,三年共计22500元,学费可分年缴纳。
2、学员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3、教育学、心理学、外语等全国联考科目参考书可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网网上书店购买(网址:http://www.bsdky.com)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50025
联系人:单丹丹 电 话:0451-88060176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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