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复试及录取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我校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并结合考生的有关成绩确定录取名单。与复试、录取有关的事宜均会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不再另行通知(录取通知书除外),考生应不定期地通过互联网了解相关信息。
七、培养方式
半脱产在职兼读,学习年限2.5-5年(含休学),其中课程学习必须在我校连续脱产学习一年。
八、其它事项
(一)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代码:135100。艺术硕士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二)考生被录取后,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在学期间达到我校科研等相应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可授予艺术硕士学位。
(三)学费40000元。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不包括住宿费和教材费等。
(四)招生简章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c.fjnu.edu.cn)中“学位管理”下载。
(五)我校研究生处通讯方式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65382。
(六)考生应不定期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了解招生最新信息。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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