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进一步提升我校“梦之声”管弦乐团水平,根据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考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管弦乐特长生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徐亮
成员:辛向东、金全宁、王文川、汪全兵、汪祥华、何钧军、韦春生
三、招生项目及人数
管弦乐:招生人数8人
四、报名条件
1.2012年安庆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即达到2B3C以上。
3.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管弦乐类项目)个人省或市级等级奖。
4.在管弦乐方面具备较高的独奏水平。其中管乐类包括:大号、小号、圆号、长号、次中音、短号、长笛、 短笛、 单簧管 、双簧管 、大管 、萨克斯管等;弦乐类:小提琴、大提琴等;键盘类:钢琴、电子琴等;打击乐类:架子鼓、定音鼓等。
五、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中考准考证,到我校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8日
2.报名地点:安庆市石化一中(东区)教导处
联系电话:5375016、5375878
六、专业测试
1.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2.现场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学生按顺序依次进入测试现场参加测试。
3.测试项目分现场演奏、视奏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演奏、视奏占90%,综合素质占10%。演奏曲目自定,时间不超过4分钟。
测试时间:7月4日上午8:00 测试地点:安庆市石化一中(东区)
七、录取办法
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的90%。
对达到双合格(文化课和专业)的考生,以我校管弦乐团所需项目及专业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按我校高中管弦乐特长生招生计划人数择优录取,每一种器乐录取不超过2人。未完成的普高特长生计划纳入我校统一招生计划。
安庆市石化一中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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