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人事行政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及本单位公示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于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手续,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非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招聘政策、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0592-2069326_)。
(三)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具体专业设置请报考人员查询附件2 。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七)招聘单位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拟聘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如招聘单位专技岗位数量不足或应聘人员不具备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八)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届毕业生。
(九)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十)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_2012_年_6月_29_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2_年_6_月_30_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十一) 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九)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二)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太平鼓,是满、蒙古、汉等族棰击膜鸣乐器。因单面蒙皮又称单皮鼓。流行于辽宁、吉林、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