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15人):
体育类:田径5人
美术类:绘画5人、书法5人
诗山(10人):
体育类:排球10人
蓝高(35人):
美术类:绘画30人、书法5人
二、特长生的报名
学生填报中考志愿时,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应填报报考特长生的招收学校。报考招收特长生学校只可报考一所,如填报两所及以上学校的,取消该考生的特长生录取资格。考生报名时均应填写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一),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审查签署意见后,于5月25日(星期五)前送交特长生招生校。
三、资格认定和测试工作
1、特长生资格由各录取校确定并组织测试,各类各专业满分均为100分,测试应在6月11日(星期一)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招生校确定并通知有关考生校的考生。测试成绩当日公示,最迟次日公示。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各地中考中招工作秩序的通知》(闽教基[2009]43号)文件精神,县级市不得出台中考中招照顾政策。因此,各校在制定特长生招收方案时,不得出台专业加分政策。
3、各招生校应严密组织,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专业测试必须提前通知市教育局中教科、纪检组参加。
四、实行公示制度
各招生校应把招收特长生的考生资格、计划数、测试办法(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具体时间等于5月28日(星期一)前报送教育局中教科审核,经招委会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并在招生校网站上公布。各校特长生的报名情况于专业测试前在招生校校务公开栏里公布,确定的初选名单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栏以及招生校的校务公开栏里公布。各招生校的校长应负起考生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人选确定等工作的责任。初选名单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并于6月18日(星期一)前将确定的初选花名册(附件二应加盖学校公章,并由校长签名)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
五、特长生的录取
凡参加体、音、美特长生录取者,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及C级以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等级“良”或以上。特长生的录取按照考生专业特长等次(专业测试名次)录取,同等条件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取为该校的特长生即视为该校的统招生,录取名额从该校的统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凡专业成绩、中考体育考试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等级达不到最低控制线者一律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不能完成的特长生计划吊销。
2013年开始,体育特长生必须在初中阶段参加南安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4名或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中考体育测试成绩A。艺术类特长生必须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省、市教育系统举办的有关艺术类现场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参加南安市教育系统举办的文艺汇演。
2、特长生初选花名册
南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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