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生简章》规定,凡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和国家计划外(含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定协议(6月5日前)。录取为国家计划外的考生需同时将第一年学费在录取前转帐至我校,并将缴款凭证传真或送至我办(6月5日前)。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持学院开具的调档函,于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相关学院(6月15日前)。具体录取类别请与各学院联系。
我办联系方式:350007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不接收学生个人档案)
联系电话:0591-83465314 传真:0591-83443956(自动接收)
联系人:刘老师 林老师
协议书点击下载 调档函点击下载
收到协议书及缴款凭证名单(请关注,不定时更新,请不必另来电咨询。)
009 |
音乐学院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张素枝 |
委培 |
8000 |
009 |
音乐学院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薛瑾 |
委培 |
8000 |
009 |
音乐学院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黄艳红 |
定向 |
0 |
009 |
音乐学院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叶佳亮 |
委培 |
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