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代艺术歌曲创作自“五四”时期以来,在与欧洲文化的不断碰撞和交融中,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歌曲的创作规律,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地总结和研究。以下是我对“五四”时期以来我国艺术歌曲创作的几点认识与思考。
一、现实主义思想一直是我国作曲家创作艺术歌曲的主导思想。中国艺术歌曲创作自“五四”时期以来,产生了一大批不仅受到当时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而且至今令人难以忘怀的优秀作品。这些作品大多数都具有鲜明的政治倾向,形象地反映了所处时代的现实生活与思想情感。历史的命运、时代的呼唤以及对祖国大好河山的歌颂,始终是中国艺术歌曲创作的主要题材。作曲家通过艺术歌曲这一创作实践,表明了个人的主观意识、世界观和对现实生活的态度,逐步形成了倾向于现实主义创作思想的传统,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这一点上讲,像赵元任、黄自等人在艺术歌曲方面的创作经验,至今仍具有指导意义。当代作曲家要加强对现实生活的联系,创作出既能体现我国传统文化神韵,又能反映时代精神的优秀艺术歌曲。
二、坚持不懈地追求艺术创作的民族性,力求创作出有中国民族特色的艺术歌曲是数十年来我国大多数作曲家共同的愿望。无论是老一辈作曲家,还是当代的作曲家,几乎都是以自己的艺术创作实践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关于艺术歌曲的民族性问题,是近代以来长期存在于这个创作领域中的重要问题之一,问题的焦点是如何创作出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艺术歌曲。笔者认为:音乐创作的民族性是指我国本民族对音乐艺术美感所共同存在的审美心理。对于音乐创作的民族性,无论是它的形式或内容都要植根于本民族的“根基”。我国自“五四”时期以来,有许多曾到欧美各国留学的音乐家,如萧友梅、赵元任、青主、黄自、冼星海、谭小麟等,他们在掌握欧洲古典音乐到20世纪各流派音乐创作手法基础上,又不同程度地通过创作艺术歌曲的实践,努力探索我国本土音乐的民族性,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在中国音乐生活中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因此,当代作曲家应该尊重我国民族的音乐传统,同时也要尊重其他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传统。无论是建立在单音音乐表现体制、还是建立在复音音乐表现体制基础上的一切中外优秀音乐文化遗产和宝贵经验,都值得我们加以继承和发扬。应该提倡“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既从国外的音乐创作经验中获得新的启发,又要对中国传统文化所固有的精髓和民族审美情趣等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从中获得丰富的音乐创作养份和灵感。
三、一切艺术作品都是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审美情趣中体现其社会价值,艺术歌曲创作也不例外。无论作曲家运用何种题材、创作手法及原则去实现其艺术构思,都要以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审美要求为目的,从客观社会的反映中检验其艺术价值和效果。综观音乐发展史,凡是盛行于世的音乐流派都是在文化的对撞中产生的,音乐文化发展史就是一个继承与创新的历史,不同的时代必然带来不同的创作思想与风格。几十年来我国的艺术歌曲创作之所以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是离不开作曲家重视在艺术上的大胆创新,表现为作曲家善于运用一切可行的创作手法和形式,表现歌词丰富的思想内涵。无可否认,运用各种艺术形式和创作手法既可以写出动人至深的音乐作品,也可以写出平庸肤浅的音乐作品。我们提倡学习和借鉴中外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和创作经验,但是,对于众多的艺术表现形式和表现手段应该加以明智的选择,以适应我们本民族的音乐审美心理和听觉思维习惯,不能背离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否则,我们在艺术创作上的“创新”,必将失去存在的意义。从中外音乐发展史上看,一切成功的“艺术创新”音乐家,几乎都是植根于他们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根基。因此,我们当代的作曲家不能仅从创作手法和作曲技法上考虑,应该更多地从民族传统文化中寻找新鲜的创作源泉和音乐语言,用时代精神体现民族文化之神韵。结合艺术歌曲的创作,作曲家不仅要注重手法、技法上的提高与突破,还要重视歌曲创作的可唱性和可听性,不断缩短艺术创作者与艺术欣赏者在审美心理上的差距,以中国独特的旋律音响和与生俱来的情感表达方式及思维,创作出更多符合中国广大民众审美要求的艺术歌曲。
(本文节选自中国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副教授周为民《对“五四”时期以来中国艺术歌曲创作的回顾与思考》一文,全文原载于《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1999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