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大力弘扬“团结和谐、爱国奉献、开放包容、创新争先”的广西精神,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学习践行广西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工作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举办“颂扬‘广西精神’歌词”征集活动。现将征集要求公告如下:
1、主题鲜明,体现广西精神内涵;
2、原创、通俗、易唱、易传,具有艺术感染力;
3、用A4纸打印或手写,一式5份(其中4份隐去作者信息);
4、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0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5、作品邮寄至广西音乐家协会(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音乐家协会,邮编:530023。联系人:李嘉,电话:0771—5627225);
6、征集单位将组织评委会对应征歌词进行评选,对其中优秀作品给予相应奖励。
(本启事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网站下载。)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