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祝贺你成为川音2012级新生,为方便你顺利到校报到注册,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到规定:
报到时间:2012年9月6日(8:30—17:00)
报到地点:成都市新生路6号(川音校本部)
报到期间,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请不要提前到校。报到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10张(黑白、彩色均可)。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请向学院招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故不能到校就读的新生,请向学院招生处写放弃入学的申请,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回我院招生处。
二、户口及保险:
1、成都市十区十县(即大成都)的新生不迁户口,省内其它地区及省外的所有新生均自行确定是否迁移户口。
2、凡迁移户口到校者,须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户手续,我校的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3、新生报到时自愿购买“意外伤害险”,届时由保险公司现场办理。
4、根据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策要求,新生报到时须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50元/人(由学校统一代收)。持有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的城乡低保家庭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新生,报到时出具相应证明,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详情请登录四川音乐学院总务处主页查看)
三、档案及组织关系:
1、纸质档案(含高中档案、高考报名表、体检表等)十分重要,各省(市、自治区)的新生请务必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区的招办领取,并将密封好后的纸质档案带到学院,报到时立即交所在院(系)办公室。
2、共青团员持团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和团员证到各院(系)注册。
3、党员或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县委组织部(或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抬头注明开往“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并写明具体的接收单位“四川音乐学院”,入学报到时由本人将介绍信交到各院系党总支,由总支统一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预备党员需带上密封后的党员材料)。
四、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我院校本部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新生9600元/年;作曲、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新生12000元/年;音乐教育专业新生6000元/年。
五、我院新生住宿实行公寓制。根据公寓类型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800—1000元不等(不含代购物品费,代购物品详见附件一)。
六、体检费、书本资料费等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取。
七、各项收费须在新生入学时一次交清。交费方式:现金或刷银联卡(不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