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适应能力,能胜任企事业单位艺术指导工作以及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掌握有关音乐的基础理论、舞蹈创编、歌曲作法、合唱与指挥等基本知识,掌握钢琴弹奏与调律、声乐演唱、MIDI制作及其它乐器演奏的基本技能和从事专业教学的基本方法。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
2.具备收集处理信息、音乐作品鉴赏、音乐分析和创作以及利用外语知识进行本专业外文资料查阅的能力,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团结协作和从事社会活动的能力;
3.了解音乐发展的最新动态、音乐教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熟悉教育理论和规律;掌握不同地区音乐的基本特征和风格,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具备适应相邻专业工作的专业素质;
4.具备相当程度的音乐表演和音乐教学能力;具有从事音乐活动、音乐教育及研究工作的相关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
5.具备与音乐相关的综合素质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具有独立学习能力、创新意识和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6.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具备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
主要课程:
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形体训练、中国音乐简史、西方音乐简史、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艺术概论、合唱、音乐教学法、歌曲编配与弹唱、和声学、曲式学、歌曲作法等课程等。
主要教学实践环节:
各种基本技能的实践训练;各种年级演出,系部演出,学院演出,外出交流演出等活动;省、市、校级各类比赛活动;专业团体、厂矿企业艺术团体的实习工作;迎新晚会、毕业音乐会;音乐会观摩、学术讲座、音乐观摩周等。
二、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所需的文艺理论、音乐基础理论和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在各类大众传播部门、文化基层部门、文艺团体、艺术学校等从事表演、创作、编辑、策划和教学的多能一专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具有专业技能突出,适应面广,综合能力强,富有活力和艺术热情;同时具有良好文化素质,较全面的音乐专业科学理论知识,系统地掌握音乐的表演技能及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
2.掌握音乐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中外音乐史论;掌握较多优秀中外音乐作品;具有明确专业方向的音乐演奏演唱能力、表演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
3.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权威教学成果与最新发展动态;掌握不同的音乐表演特征,了解不同时期、不同民族音乐基本待点;
4.具备一定音乐理论研究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组织能力及创新能力;
5.具有团结协作,敬业精神;
6.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具备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
主要课程:
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国音乐简史、西方音乐简史、中外国民族音乐、艺术概论、钢琴即兴伴奏、指挥、舞蹈、舞蹈编导、舞台表演艺术、和声学、曲式分析与作曲等课程。
主要教学实践环节:
各种基本技能的实践训练;各种年级演出,系部演出,学院演出,外出交流演出等活动;省、市、校级各类比赛活动;专业团体、厂矿企业艺术团体的实习工作;迎新晚会、毕业音乐会;音乐会观摩、学术讲座、音乐观摩周等。
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以此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外省发证高低分统计:
最高分 最低分
湖南 198 192
湖北 194 186
黄淮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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