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大剧院培养对歌剧表演艺术认知准确、把握全面,兼具歌唱能力和表演能力,综合素质高的歌剧表演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教学方式和特点
教学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原则,采用专业课程、特色课程和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指导教师由具有丰富声乐表演和教学经验的老师担任。
教学课程包括专业课程和特色课程。专业课程设置按照中央音乐学院全国统招艺术硕士研究生声乐歌剧系的学习内容设计;特色课程主要围绕国家大剧院歌剧制作剧目进行设计。
教学注重艺术实践。艺术实践在国家大剧院完成,大剧院为学员提供艺术实践的平台,对成绩优异者,提供参与大剧院自制歌剧剧目的排练与演出机会,成为学习组演员。同时大剧院还将积极整合自身艺术资源,为学员提供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帮助学员提升艺术修养和开阔艺术视野。
国家大剧院择优录用合格毕业生为驻院歌剧演员。
三、招生名额
10名,列入2013年中央音乐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报考者除满足中央音乐学院全国统招艺术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基本素质,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的歌剧专业知识,对各个音乐时期的重点歌剧作品有一定理解和掌握;
2.一定的表演功底,能够满足演出排练的基本要求;
3.语言能力,至少能够使用一种外语进行基本沟通;
4.较强的学习能力;
5.较高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
6.具备一般歌剧演员所需的外形条件。
五、报名
报名方式参看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ccom.edu.cn。
报名时须交(本院声歌系应届学生免)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带、MD、DVD),内容同考试曲目。
七、考试
初试:专业主科(包括面试、新谱视唱),由中央音乐学院和国家大剧院共同组成考试评委组进行考核。其它考试科目同声歌系声乐专业。
具体内容详见13硕招生简章附件二: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八、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科目合格标准(100分制):①主科:表演方向主科85分以上。②政治、外语及总分要求达到国家下达分数线。③其他科目60分以上。
九、学制与学位授予
1.学制为3年。
2.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学费、住宿费及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照中央音乐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点此查看: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艺术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