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科:
1.结构图示:
a.用图示表明对于所给音乐作品的不同层次的结构段落划分;
b.图示中应表明作品所涉及到的所有曲式类型名称,最小单位为一部曲式;
c.图示中应标示出详细的小节号及调性。
2.简要论述:
a.指出作品大约的音乐风格或创作时代;
b.指出作品的核心音乐材料及布局;
c.简述作品中最主要的音乐写作逻辑或最重要的写作手法。
副科:
a.用图示表明对于所给音乐作品的不同层次的结构段落划分;
b.图示中应表明作品所涉及到的所有曲式类型名称,最小单位为一部曲式;
c.图示中应标示出详细的小节号及调性;
d.简述作品的核心音乐材料及布局,简述作品的调性布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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