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本科)
培养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好的音乐美学思想和创新精神,能在中等学校胜任音乐教学的教师,或在音乐及其相关学科领域从事音乐研究或舞台表演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舞蹈、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歌曲写作、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外音乐作品欣赏、艺术概论、曲式分析、复调音乐、配器法、舞台表演、音乐教学法、现代教育技术、艺术实践。
毕业去向:可在学校或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以及与音乐相关的实际应用与管理工作。
联系人:顾大海 联系电话:0557-2871086(O)、2871089(O)、3680570(H)
宿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点此查看:宿州学院高考音乐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