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在北京颁奖,贵州省“侗族大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吴品仙获此殊荣。
文化部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志强,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出席颁奖活动。颁奖活动由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助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吕品田主持。
吴品仙,1959年7月被选入中央民族歌舞团当演员,后回黎平乡镇从事文化艺术工作至1996年退休回家。于2008年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她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自己钟爱的侗族大歌事业上来,为保护、弘扬侗族大歌作出了突出贡献。(来源:贵州省文化厅非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