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及规模
2010年和2011年,由自治区文化厅和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等单位举办的“广西首届少年儿童民族器乐大奖赛”、“广西第二届少年儿童民族器乐大奖赛”获得圆满成功,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通过两次比赛,为我区广大青少年儿童搭建一个展示自身精神风貌和才艺能力的平台,得到广大少年儿童的喜爱。为了将该大赛逐步培育成我区少年儿童的品牌活动项目,将该活动做好做精,以不断丰富我区少年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推动我区少年儿童民族器乐的普及和发展。经研究,拟于2012年9月至10月在全区各地举办“广西第三届少年儿童民族器乐大奖赛”。计划由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联合主办,由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广西群众艺术馆联合承办。此次比赛活动将是一次全区高水平、大规模的少年儿童音乐赛事。
二、大赛主题
弘扬民族文化 传承民族器乐。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西群众艺术馆、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9月8日;
(二)比赛时间:2012年9月8日至2012年10月15日(初赛);
2012年10月27日、28日(决赛)。
五、赛区安排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初赛安排在桂林、柳州、河池等九个赛区,、决赛集中在南宁市举行。
(一)初赛赛区设置:
1、南宁赛区(含崇左、防城港市)。报名、初赛地点设于广西群众艺术馆;
2、柳州赛区(含来宾市)。报名、初赛地点设在柳州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3、桂林赛区。报名、初赛地点设在桂林市群众艺术馆;
4、梧州赛区(含贺州市)。报名、初赛地点设在梧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5、北海赛区。报名、初赛地点设在北海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
6、钦州赛区。报名、初赛地点设在钦州市群众艺术馆;
7、玉林赛区(含贵港市)。报名、初赛地点设在玉林市艺术考级教育学会;
8、河池赛区。报名、初赛地点设在河池市群众艺术馆;
9、百色赛区。报名、初赛地点设在百色市群众艺术馆。
(二)决赛地点设设置:
南宁市民主路11-4号广西群众艺术馆、广西话剧团明星剧场。
六、比赛规则
(一)参赛对象和组别
广西区内年龄在17岁(含17岁)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在校学生,不含艺术院校音乐专业的同龄在校学生。
分组:幼儿组:4~6岁,
儿童组A组:7~9岁
儿童组B组:10~13岁,
少年组:14~17岁;
(二)比赛乐器及形式
1、比赛专业:古筝,
2、演奏形式:独奏、重奏(2~5人)、合奏(6人以上);
(三)比赛作品的范围
1、已公开发表的优秀作品,
2、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原创作品,或改编的中外名曲;
(四)比赛规定
1、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
2、比赛选手乐器自备,伴奏CD自备,伴奏音响设备承办单位提供,
3、独奏比赛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奏、合奏比赛节目不超过8分钟,超时部分酌情扣分,
4、参演选手要求提前1个小时到比赛现场签到,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5、决赛抽签时间:暂定于决赛前一天,逾期做弃权处理,
6、报名时需注明作品的名称、出处、和创作者及参赛选手所在单位,并注明是否为原创节目;
(五)比赛评分
1、本次赛事的评委将由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委派广西知名的民器乐演奏家、作曲家、教授组成评委会,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分,
2、比赛采取10分制评分,具体的评分细由专家评委另行制定;
(六)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1)按照年龄分组、专业分类以及表演形式各设演奏一、二、三等和优秀奖若干名,
(2)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3)对于组织工作出色的参赛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
2、奖励内容
(1)对获奖选手发给获奖证书(演奏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2)获奖选手有机会参加“第三届广西少年儿童民族器乐大奖赛获奖音乐会”,
(3)获奖选手有机会参加由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广西群众艺术馆举办的各类文艺演出活动,推荐参加全国、自治区的重大文艺比赛及活动。
七、比赛运作
第三届广西少年儿童民族器乐大奖赛采用“政府支持、学会承办、社会参与”的方式运作。
(一)政府支持。自治区文化厅等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大奖赛的主办单位联合下文给予支持;
(二)学会承办。广西群众艺术馆、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作为大奖赛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具体运作;
(三)社会参与。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寻找发动具有一定器乐演奏才能的少年儿童积极参与比赛。
八、经费来源
本次大奖赛经费来源是政府支持与收取评审费相结合,所有经费用于大奖赛的场地租用费、评委费、宣传费、专家交通住宿费等开支。
评审费标准:
(一)初赛评审费:独奏组:100元/人,
重奏组:8 0元/人,
合奏组:50元/人,
(二)决赛评审费:独奏组:100元/人,
重奏组:80元/人,
合奏组:50元/人;
九、宣传报道
争取自治区及各地媒体对比赛进行报导和宣传。包括: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类媒体。
十、行政保障
(一)组委会办公室。南宁市民主路11-4号广西群众艺术馆二楼,联系电话:0771:5608943、5603070、5627059(传真);
(二)参加决赛选手的食宿、往返旅费及相关费用由各参赛者自理。
(三)以上内容如有改变另行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广西群众艺术馆、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
[点击浏览该文件:广西第三届(2012年)少年儿童民族器乐大奖赛报名表.doc]
广西群众艺术馆 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