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艺术硕士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指导小组共同负责培养的方式。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专业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除了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以外,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学生的主导作用,导师应定期和不定期与所指导学生见面,指导学生课堂外的各类学习活动和艺术实践,加强学生的自学能力、艺术研究能力和创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培养过程中既要突出专业的特点,奠定扎实的专业基础,又要帮助学生更好地拓展艺术领域,支持和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及社会的多方面艺术活动和实践,尤其注重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的培养。
七、科研实践环节
实践能力是艺术硕士必备的素质,每位学生应积极参与教师主持的科研及艺术实践工作,接受艺术创造实践的锻炼,提高创造意识和创作能力。科研实践的方式如下:
美术领域:
1.参与学校艺术创作教学实践基地的创作实践。
2.参与各类型艺术展览和学生作品竞赛或发表作品、论文等。
3.参与指导教师所主持科研项目或从事的艺术创作工作中的实践活动。
4.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校内外科研项目或艺术创作实践活动。 科研实践环节的评价体现在艺术创作专题实践中,分别在第4、5学期开展,并由指导教师按照学生实际参与艺术创作实践的学时时间及艺术创作实践的质量计算学分,并要求开展实践成果展览2次。
电影领域:
1.三年学习中至少完成3部影视作品(其中纪录片、影视剧情片、电视节目至少2件,除广告片外其他作品不少于15分钟),方可参加毕业作品答辩。
2.申请学位的艺术硕士生在读期间至少入围一次全国性或国际性学生影展、赛事(需提交主办单位提供的入围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申请学位的艺术硕士生在读期间主创作品(排名前三)在省级以上影展或影视赛事中获等级奖(需提交主办单位提供的入围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4.申请学位的艺术硕士生就读期间主创作品(排名前三)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需提交带有电视台台标的播出录影带或DVD光碟,或由播出电视台提供的书面证明)。
5.申请学位的艺术硕士生在读期间主创作品(排名前三)在正规音像出版单位出版(有公开出版号)。
以上5项量化指标除第1项为必须满足以外,其他4项任意符合一项即可被视为达标。
艺术设计领域:
1.参与学校艺术设计教学实践基地的设计实践。
2.参与设计竞赛、设计展览或发表设计作品、论文等。
3.参与指导教师所主持科研项目或从事的设计工作中的实践活动。
4.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校内外科研项目或设计实践活动。
科研实践环节的评价体现在专题设计实践中,分别在第4、5学期开展,并由指导教师按照学生实际参与艺术创作实践的学时时间及艺术创作实践的质量计算学分,并要求开展实践成果展览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