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资格审查
网报及现场确认期间、复试及录取阶段、入学后资格复审期间,将多次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制及培养
我校艺术硕士录取后,于2013年9月入学,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学制3年。
艺术硕士专业毕业报告和学位作品的完成必须与相关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学位作品要达到业界公认的较高水平。结合作品展映或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一篇总结性毕业报告。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录取类别、学费及其他
我校全日制艺术硕士(含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我校艺术硕士(含推荐免试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计为每人5.5万元,按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足额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
我校艺术硕士不参加学校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非定向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非定向学生家庭确实困难的,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每年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有关政策及其最终审批为准。
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以推荐免试接收的全日制艺术硕士在学期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住宿费2300元/人.年),其他全日制艺术硕士不解决住宿。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寄送。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9248,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艺术楼422室;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咨询电话:(010)58806414,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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