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般为全日制的四年制或五年制。
部分院校有全日制的2013年6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学生,如本科所在学校认可此类学生属“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学生如报考我校,则以“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不属于同等学力人员考生,不需浏览、也不需对照以下(4)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和办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即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持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证书的考生。
(3)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此类人员限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
(4)已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人员。
我校对已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的设置为:①高职高专(大学专科)(不得跨专业)毕业满2年(至2013年9月1日),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他应试语种四级),如应试语种为二外的也需提供应试语种四级证书,③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亦不得跨专业)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的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上述条件①②③为报名时必备。对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按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即上述①②③项、本科结业生和高中起点本科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去①项)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参加本科自学考试和本科网络教育未毕业的人员(即在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时未能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我校按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即上述①②③项)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上述条件(4)的报考条件的设置,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人员。
上述条件(4)的所有同等学力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应提前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考生如对本人的学历证书有疑,应自行先至教育部学历认证部门认证(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我校在招生全过程不鉴定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的真伪,仅查验考生是否持有所填报名信息相应的学历证书。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报名现场确认时、初试时、复试时、录取时......(即报名至录取全过程的任何时间),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明(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如未通过学历认证,我校可以在招生全过程的任一环节停止此环节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