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有:学术学位的11个学科门类的127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的14个专业学位类别的23个专业领域(即专业代码(6位数)的第3位数为5)。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考生报考时应注意两大类别的选择。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凡属专业学位领域的备注栏均有注明。
2.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数未定,实际录取人数需综合教育部下达有关规定及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考后生源情况等再行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栏内数字为拟定且供参考,学校对最后录取数或有调整。院系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接收推荐免试生数,视推荐免试生生源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招生人数”的约60%。
3.我校2013年新招生专业(领域):050204德语语言文学(学术学位,招生单位:外语学院),055101英语笔译(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外语学院),055102英语口译(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外语学院)。
4.我校初试科目设置变化:0401**教育学学科专业、0402**心理学学科专业、0602**历史学门类学科专业的业务课一(第三单元),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专业、083500软件工程学科专业的业务课二(第四单元),均使用学校自命题试卷,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统考卷考试大纲。
5.考试科目中凡有选考的(即“......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选择。
6.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部分(学术学位)学科可自主设置专业和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专业代码后两位为“Z* ”和“J* ”,专业名称前标注“★”号,相关专业的备注栏有说明。
7.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一般为全日制。
金融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8.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院系所等)内按专业统一招生。
我校历史学系“中国史”“世界史”学科按研究方向招生,即按研究方向(不按学科)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我校数学系实行按学科统一招生,即按学科(不按专业)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我校光学专业按专业(不按招生单位)统一招生、即不按物理学系和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列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可以是物理学系或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校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按专业统一进行。
9.我校2013年招收的专业学位(不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研究生需交付培养费。
我校2013年招收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录取为非定向的不需交付培养费,录取为自筹经费培养或委托培养的需交培养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另定。
10.根据国家教育部的全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文件、以及上海市的有关工作规定,我校稍后另编有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推免生事等,请所有考生报名前务必阅知。
我校招生简章的内容有:培养目标、招生专业、计划说明、学制、培养方式、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安排、录取办法、学费说明、学业学位、毕业就业和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