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3-音乐基础理论
《音乐基础理论》是山东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之一,由两部分内容组成。其中,民族音乐学方向的考生需选择《和声》与《民族音乐概论》,其他各方向的考生需选择《和声》与《曲式分析》。
一、考试目的
《音乐基础理论》是音乐学专业的基础科目之一,主要用来测试考生的和声、曲式方面的实际分析能力,以及民族音乐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
二、考试要求
《和声》要求考生掌握转调范围以内的和声基本知识,熟悉常用的标记方式。考试以乐谱分析为主,建议不用名词解释、论述题的考试方式。
《曲式分析》考察曲式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析奏鸣曲式范围内的作品,要求指明整体结构性质并写作结构图示;用适当的文字具体描述分析对象在结构、和声、材料等方面的处理技术及发展脉络;总结分析对象在这些方面的特点、风格;在上述分析要求的基础上理解分析对象的形象表达。
《民族音乐理论》要求考生准确把握民族音乐的基本概念及其特征,了解掌握民族音乐中的基本类型及其主干问题,熟练运用民族音乐理论知识分析相关问题。
三、考试内容
《和声》
1.三和弦 正三和弦
2.段落与终止
3.终止四六和弦
4.六和弦
5.经过与辅助四六和弦
6.属七和弦
7.Ⅱ级三和弦
8.和声大调
9.Ⅵ级三和弦
10.Ⅱ级七和弦
11.导音七和弦
12.导音三和弦
13.Ⅲ级三和弦与六度属和弦
14.重属和弦
15.重属增六和弦
16.离调
17.调内(自然音)模进与离调(中音)模进
18.换调与近关系转调
19.转调模进
20.和弦外音与持续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