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校办字〔2012〕41号文)(以下简称“推免生方案”)文件,艺术与传媒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学术型推免生名额为19名(其中:留校13名,外推6名)、专业学位型推免生名额为14名。
二、艺术与传媒学院推免生指标分配:
学院推免生指标原则上按照各专业(方向)2013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专业(方向)。
1、学术型19个推免生名额(含内推、外推)分配到各专业,具体为: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7个,艺术设计专业7个(环境艺术设计方向3个、资讯艺术设计方向和数字动画方向各2个),音乐学专业5个(音乐制作与传播方向3个、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2个)。
2、专业学位型14个校内推免生指标分配给艺术设计和音乐学专业,其中:艺术设计专业10个(环境艺术设计方向4个、资讯艺术设计方向和数字动画方向各3个),音乐学专业4个(音乐制作与传播方向2个、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2个)。
三、按照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截止到2012年9月15日的课程成绩,划定本院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范围:
1、广播电视新闻学,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20人。
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20人;艺术设计(资讯艺术设计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5人;艺术设计(数字动画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5人。
3、音乐学(音乐制作与传播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5人;音乐学(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5人;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上述范围之外的,学院不接受其申请。
4、学院鼓励具备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学校“学科交叉”、“创新人才”、“西部计划”、“留学计划”、“李四光计划”、“支教计划”、“校际交换计划”、“辅导员计划”等专项推免生。申请上述专项计划的推免生不受专业排名的限制。
四、关于外推问题:
1、申报本院推免生必须明确内推或外推,内推、外推不得兼报,一旦选择,不得更改。
2、申报本院内推和外推的学生一起参与本专业(方向)的综合排名,各专业(方向)获得内推或外推资格的总人数不超过学院分配给本专业(方向)的推免生指标。
3、专业学位型推免生原则上不外推。
五、学院33个推免生名额(含内推、外推、学术型、学位型),严格按照学业成绩占80%、专家面试成绩占10%、奖励加分占10%的比例,核定推荐综合成绩,并按专业(方向)进行综合排序,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推满为止。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专家面试成绩*10%+奖励加分*10%。
学业成绩为前三年所学课程(不含公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为方便综合成绩计算,将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转换公式为:60+(平均学分绩点-1)*10。
专家面试主要考评学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英语水平等。
奖励加分按照学校规定的加分细则执行。
专家面试及奖励加分工作分专业(方向)进行,由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成员主持,全体院内相关专业研究生导师及各系党政负责人参加。统分工作及成绩发布由学院教务科负责。
根据学校规定,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不得超过按学业成绩排名3位。
六、关于校内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推免生资格的确定:
按照学院分配给各专业(方向)的指标,由学生本人依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自愿选择。
七、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学院、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获得专业学位型推免生资格。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八、学费标准与奖学金
1、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年。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08〕41号)(见附件二)的精神,学校给予获得 “留校”(免试推荐其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指标的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按照“40%全额学业奖学金、40%半额学业奖学金、20%无学业奖学金”给予第一年的资助。
学术型研究生二、三年级的奖学金按照地大校办字〔2008〕41号文件进行评选和执行。
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16000元/年
学校给予获得“留校”专业学位型推免生提供第一年的学业奖学金比例为:一等学业奖学金占40%,二等学业奖学金占40%,全额缴费的比例为20%。
专业学位研究生二、三年级的奖学金按照地大校办字〔2008〕41号文件进行评选和执行。
九、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类报名推免的学生必须登录教务处网站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线申请,并打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3届本科毕业生推免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同时填报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奖励加分申请表。
2、申报推免生的学生(含所有类别)于9月21日17时前向学院学工组提交正式申报表、奖励加分申请表,同时附上证明自己成绩和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证明材料不予加分。9月21日以后不再接收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3、9月24-27日,各专业(方向)负责对学生奖励予以加分,确定加分成绩,同时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面试,确定专家面试成绩,并上报学院。
4、学院于9月29日前根据学校规定完成推免排序工作,按下达指标的120%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单、类型及推荐依据,确无异议后于10月17日前送学校教务处。
5、申报学校“学科交叉”、“创新人才”、“西部计划”、“留学计划”、“支教计划”、“辅导员计划”、“校际交换计划”的同学,必须于9月23日前将申请及相关材料送学院学工组,由学院统一交送学校教务处。10月10日左右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校际交换计划”由学校向接收学校推荐后,由接收学校统一安排复试。
“李四光计划”推免学生,由本人在10月12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及成绩单、自主学分、接收单位接收函等证明材料。
6、对获得外推资格的学生,10月20日前不能按时确定接受单位者,该项指标作废,被推荐学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7、全部推免生名单经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在全校张榜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即定榜。
十、学院成立201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莉副组长:徐 胜成 员:余瑞祥 帅 斌 向东文 曾健友 喻继军 王凤侠秘 书:揭俐 尚东光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1:学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校办字〔2012〕41号)
附件2: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地大校办字〔2008〕41号)
附件3: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奖励加分表
附件4: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奖励加分申请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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