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省级以上刊物)或其它科研成果。
六、体检
复试时体检。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七、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要求见当年度复试录取办法。
八、报考及录取类别
(一)报考类别: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内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定向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回定向单位工作。此类别仅针对教育部单列计划考生。
3.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
4.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录取类别:
1.非在职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在职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录取,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
3.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九、关于培养机制改革
我校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以当年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为准。
十、学习年限
我校各专业方向学制请参见《中国传媒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一、毕业生就业
在职硕士研究生及国家单列计划定向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如在学习期间发生定向或委托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按学生入学时签定的定向委培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非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1.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至录取期间,请考生关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重要信息均在此发布。
3.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报名时一定将本人移动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录取期间不要轻易更换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