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网上报名容易出错的事项:
(1) 报考类别的选择: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不含MBA、MPA考生)须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我校;定向生为公费,档案留在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或考生本人提供,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定向及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正式录取前(2013年4月底)将定向或委培协议提交研招办,该协议由招生单位、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考生如录取后档案不调入我校者,一律不享受公费及奖学金待遇。MBA、MPA专业学位的考生,全部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其档案不转到学校。
(2) 证件号码不一致:考生在填报信息时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由于填写身份证号码错误将导致不能参加考试。
(3) 身份证号码与出生日期不一致: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务必保证出生日期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一致,否则在教育部的录取检查时将影响考生的录取。
(4) 毕业年月、毕业证号等信息有误: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填写毕业年月时请以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年月请填写2013年06月或2013年07月。毕业证书上的号码如果不唯一,则证书编号填写注册号;如无注册号,填写证书上由发证院校编排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由发证单位打印或手写上去的号码,不是证书本身的号码。学位证号也一样),也可查看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证书号。毕业年月、毕业证号、学位证号等与证书不一致的话,将影响考生录取。
(5) 推免生网上报名时选择“报名点”错误:推免生请务必选择考生本人所在地考点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才能在当地办理报名信息确认。
(6) 报名信息中出现的英文、数字等,如证书号、联系方式、E-mail地址等应使用半角方式录入。
(7)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8) 报考我校MBA、MPA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3307金华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同时考试方式应选择“管理类联考”、报考类别选择“自筹”或“委培”。
4、军校毕业生请选择报考其他院校。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研招网、省级考试院及报考点会及时发布网上公告,明确具体工作时间及确认地点。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程序一般如下:
(1)考生(含推免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点要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或学生证)进行检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注意: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2012年11月14日前获得)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