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八、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两种方式。
九、其他
(一)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我校可以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培养费及评优评奖机会,能够提供外出访学等学习深造机会。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我校研招信息网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2006-2012年)和考试大纲(如无2013年的则请参照往年的考试大纲)的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
(五)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六)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http://yzw.zjnu.edu.cn。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招生单位代码:10345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传真:0579-8228002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zw.zjnu.edu.cn E-mail: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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