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计划外自筹经费硕士生。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被录取的定向生需在录取前由其所在单位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委托培养硕士生需由委托单位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合同、自筹经费生需与我院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合同。 我院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学年贰万贰仟元整。
应届本科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考试1至3年的处罚,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毕业生就业
我院各研究方向学制均为三年。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将户口和档案转入我院(北京市研究生不转户口)。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我院对考生的各种通知或说明将只通过网络对外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网页,认真查看是否有更新的信息发布。请耐心、细致地阅读信息,网页上已明确说明的问题,请考生不必再来电咨询。
我院希望招收的是具有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素养的艺术专业人才。为通过考研充分展现和观察考生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我们将只接待考生本人的咨询,不接待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的询问。
(三)我院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打着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
(四)我院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本院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五)我院的专业考试更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为防止考生将复习备考的重点仅仅局限在参考书的范围内,为了避免误导考生,并且更有利于对艺术人才的选拔,我院不提供任何参考书目,也不划定考试范围。
(六)自2012年起,由于本院校舍条件局限,我院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七)关于全日制艺术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答疑:
问:专业学位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有何区别?
答:这两类硕士生在培养目标上有较大区别。招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是为了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在入学时应已经具有一定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艺术创作实践经历,毕业时必须提交艺术创作作品和创作报告,而不是像学术型硕士生在毕业时提交学术论文。
问: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硕士生有何区别?
答:我国从2005年开始启动了非全日制在职人员MFA研究生招生工作,2006年首批MFA研究生入学。这类硕士生入学时要参加全国联考,在毕业时只获得专业学位,没有研究生毕业证书,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在学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