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做好我院 2013 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学科专业、人数:
美术学:4名
音乐与舞蹈学:2名
二、接受推荐申请报名条件
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或智育考试分成绩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1/3 ;
2.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美术学、音乐相关专业学生;
3.英语CET4成绩必须达到425分(含)以上、计算机通过江苏省一级(文科);
4.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破格申请者除满足上述2、3、4条件外,还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奖项;
2.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与本学科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者;
3.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省(厅)级及以上高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
三、初选
1.根据本学院接受推荐申请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后,应参加学院组织的水平测试。水平测试由英语测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30%,70% ,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方法:
水平测试成绩=英语成绩×30%+专业成绩×70%(英语成绩、专业成绩均以百分计)
3.水平测试日程安排
时 间 |
地 点 |
测试内容 |
10月9日8:30-11:30 |
钟秀校区 主教楼101室 |
英 语 |
10月9日14:00-16:00 |
钟秀校区 13号楼画室 |
专业基础《素描》(加试人物速写2张) |
4.复试学生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以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按拟接收人数与复试人数1:3比例产生各专业(学科)进入复试学生名单(按通大〔2009〕77号文件精神,经考核合格的推免预备生直接获得复试资格)。
初选成绩由综合测评三年平均成绩(满分100分)和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两部分构成,权重分别为 40%,60% ,初选成绩计算方法:
初选成绩=综合测评平均成绩×40%+水平测试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