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初试地点:由各市地报名点统一安排。
④.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3年3月中旬在校园网上公布并可下载,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2)复试
我校将在校园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
复试科目: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课,专业课复试科目及参考书已经列在本简章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确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及其它具体事宜请于3月中下旬到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查询。
复试地点:辽宁师范大学。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6、统考科目大纲(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基础综合等)请考生到当地书店购买(教育部考试中心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行的2013年版)。我办不售专业课考试参考用书,考生可在当地书店购买或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专业课参考用书亦可用同类全国通用教材代替。
7、我校心理学、地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有与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同时植物学、工商管理专业有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具体可查看中国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联合培养地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中国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合培养植物学、工商管理专业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8、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lnnu.edu.cn,了解最新资讯。
9、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邮 编:116029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联系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侯少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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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10165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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