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是为招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方向(作曲方向除外)、计算机音乐专业计算机音乐理论方向、表演专业指挥方向及指挥艺术指导方向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科目,用以考察考生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相关课程的学习情况及综合运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范围
不同方向考生分别考下列四项内容中的三项:
1、根据指定的动机材料写作钢琴小品(10小节以上)
2、和声分析(8-10小节)
3、为指定旋律写作可动对位(8-10小节)
4、将所给钢琴谱片段改编成双管编制的乐队总谱(6小节左右)
和声方向考其中第1、3、4项;复调方向考其中第1、2、4项;配器方向考其中第1、2、3项;其它方向从中任选三项。
三、考试形式、考试时限和总分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50分。
四、参考书目
参见作曲、和声、复调、配器、曲式科目参考书目。
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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