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百余年的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8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1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中心1个。目前,学校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我校现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新闻传播、工程硕士、应用心理等1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3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900人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否则不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特别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
(2)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的人员,还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