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人员;
3.2011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生,可以按同等学力报考,须符合以下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从事所报考专业在职工作两年以上,业务能力突出在国家级核心杂志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编学术著作或获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须有证书)。4.报考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相近,口腔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只招收本专业考生;
5.严格控制从事临床医学专业在职人员报考生物学专业;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9.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要求,分清学术性及专业学位,因考生阅读不当造成的报考错误,由考生个人承担,不予修改。
四、报名办法
1.网报时间:2012年9月28至29日应届生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10月10至31日非应届考生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或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届时详见国家教育部网上通知。
2.现场报名:2012年11月10至14日到所选报名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考费,现场确认。具体事宜考生可向当地报名点咨询或详见报名点通知
※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佳木斯大学”考点,于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考试。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3.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西医综合。
4.复试:复试期间登陆佳木斯大学网站查询相关安排。
六、奖、助体系
1.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
2.资助体系: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助学贷款。
参见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