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声学/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本科四年 |
12 |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五年 |
3 |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36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
本科五年 |
20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
国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
乐队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2、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4、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18岁以上
5、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6、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较好的业务水平
7、在国外音乐学院获得专科毕业文凭
8、HSK-6级、5级(限音乐表演专业)证书